红色云上第四十三期 | 望百年党史——1954

2021-07-17

2月6日-10日,中国共产党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刘少奇受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全会作报告。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44人在会上发了言。会议揭露批判了高岗、饶漱石在财经会议和组织工作会议及其前后的反党分裂活动,一致通过毛泽东建议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会后,干部、党员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大大加强了党的团结,从而保证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施。


3月8日,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的工作任务》的报告作了批示。批示阐明了科学工作在国家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提出了团结科学家和培养新生力量、建立科学研究体制及具体贯彻理论结合实际的方针等问题。这个批示是在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候,中央制定的第一个系统阐明发展我国科学研究工作政策的文件。

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国共产党向会议提出了中共中央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经过反复修改,6月11日,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4月-7月,讨论和平统一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周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会议签订了印度支那停战协议。朝鲜问题由于美国的阻挠没有达成协议。


7月20日-25日,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代表邓子恢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林伯渠向大会致祝词。会议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通过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9月15日-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会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十三人为副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这次大会通过的宪法及其他法律,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成立党的军事委员会的决议》,认为必须同过去一样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成立党的军事委员会,来担负整个军事工作的领导。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由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组成,毛泽东任主席,彭德怀主持日常工作。12月12日,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了义务兵役制、军衔制、军官薪金制三大制度,全国军区划分,以及部队的军事训练和干部的培养等问题。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三大制度的有关条例,推进了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12月21日-25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周恩来在会上作政治报告,指出: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政权机关的作用已经消失,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本身的统一战线作用仍然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今后需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会议推举毛泽东为政协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主席,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