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四条对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及处分作出了规定,共分为4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八章是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违规发展党员,破坏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给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严重隐患,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党员权利是党章赋予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正常行使党员权利,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权利的现象发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了侵犯党员权利应予处分的情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28日,云上江西党支部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林波主持会议并讲...